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如何断定
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事故断定,主要依据双方的行为过错及法律规定来进行:
1.在双方均有错误行为的状况下,需依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一同承担责任。
若事故主要由某一方在行驶过程中的重大疏忽致使,则该方需承担主要责任,另一方负次要责任;
若事故来自于一方自己的过错行为且未对另一方产生不好的影响,则过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;
若双方在交汇过程中的错误行为性质相同且过错比率等同,则双方应承担同等责任。
2.若双方均在合法合规地行驶,没有过错行为,则该事故可视为交通意料之外事件,各方均不需要负责。
2、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形
在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中,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:
1.某一方存在重大疏忽致使事故,如超速、闯红灯等违法行为,该方需承担主要责任;
2.某一方因自己过错行为引发事故,如忽然变道、急刹车等,且未对另一方产生不好的影响,则该方承担全部责任;
3.双方在交汇过程中均存在过错行为,且过错比率等同,好似时闯红灯或未按规定让行,则双方应承担同等责任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三条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现场勘验、检查、调查状况和检验、鉴别结论,准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,作为处置交通事故的证据。
无过错状况下的责任认定
找法网提醒你,在电动车和自行车相撞的事故中,若双方均无过错行为,则该事故可视为交通意料之外事件。
1.各方均不需要承担责任。这是由于,交通事故的责任断定是基于过错原则进行的,即只有存在过错行为的一方或双适才需承担责任。
2.若双方均无过错,则事故责任没办法归咎于任何一方,因此各方均不需要对此负责。
3.即便在此状况下各方不需要承担责任,但仍需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处置工作,以便准时、公正地处置交通事故。